15 世纪末 16 世纪初西班牙和葡萄牙对拉丁美洲的殖民垄断及英法荷等国的掠夺 专门的殖民公司的成立是为了实现对拉丁美洲的殖民占领。英国、法国、荷兰等国设立的殖民地公司通常都会获得国王的“特许状”,并被赋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。如中国、日本、日本等,都承担了殖民经营、贸易、扩张的任务,成为殖民掠夺的主要工具。荷兰人于1621年成立西印度公司,负责加勒比海和大西洋沿岸的殖民活动。